常驻代表机构变更首席代表(代表)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两份) 1、由提出申请的非企业经济组织的负责人签署的变更首席代表(代表)申请书。 2、由提出申请的非企业经济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委任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和代表的授权书正本及简历正本,护照复印件;如首席代表(代表)为中国公民的,要有外事服务单位的派遣函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首席代表(代表)为台湾居民的,应提供台胞回乡证复印件或旅行证明复印件。 3、代表机构中、外方人员名单及证件号 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工商登记证》 5、填写《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申报表》 6、填写《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审核单》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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