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国尚未加入《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因此,根据国际惯例,外国文书送往中国使用,除有双边协议或多边协议或一国单方免除认证外,均须办理领事/使馆认证。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或有关文书,需先经当地具有公证资格的律师或公证员对文件进行公证,然后由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一般代理国外产品,都会有相关的授权代理证书,是由美国授权方签发的,这个证书要在国内被认可,具有权威性,就必须办理中国驻美使领馆认证手续。 办理的流程:首先由美国公证员公证,然后送所在州务卿认证,最后拿到中国驻美使领馆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