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设立应报送文件 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 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 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发展改革部门作出的项目核准批复;(服务贸易领域专项规定中无需发改部门核准的不用提交批复) 外资企业章程; 外方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登记注册证明及公证、认证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如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合同副本同时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