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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外债转贷款逐笔提款登记

作者:sdcms 来源:原创 日期:2012/6/25 13:49:41 人气: 标签:

外债、外债转贷款逐笔提款登记

  1. 提交材料
  2. 现汇贷款提款登记时,提供银行盖章的外债专户入账凭证;
  3. 债务登记凭证(原件验后返还);
  4. 融资租赁等实物融资提款登记时,需持已经外汇局核销部门核对且未对外支付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或未付汇证明、商业发票正本;
  5. 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1. 注意事项
  2. 实际汇款人与债权人应当一致;
  3. 提款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
  4. 我管理部自受理业务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需上报总局审批的业务,我管理部自受理业务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上报总局审批。
  5. 业务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的合规性和一致性我管理部进行认真审核。业务办理完毕后,对于业务申请书(表)等应留存原件;其他材料未能留存原件的应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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